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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勇
3月29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布《关于警惕利用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活动的提示》(以下简称《提示》)。
《提示》强调,凡涉及民族资产解冻类的项目均为骗局,没有任何合法社会组织开展此类公益慈善项目。参加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的活动之前,要先核实活动举办方的合法身份。
《提示》指出,近期,公安机关先后侦破了多起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件,其中不少是犯罪分子打着社会组织的名义如“中华民族爱心基金会”、“中国梦想启航基金会”、“中华民族扶贫基金会”等,通过伪造政府公文、证件、印章,编造“民族大业”、“精准扶贫”、“慈善富民”等所谓公益慈善项目,利用微信群等方式发展人员、实施诈骗。
据公安机关通报,在“中华民族爱心基金会”案中,被称为“会长”的齐某等人利用虚假的“中华民族爱心基金会”、“善德基金会”等基金会为幌子,不断拉人进入“基金会”,并宣称只要交了几元、几十元不等后,便可成为会员。会员可继续拉人,拉的人越多职务越高,工资就越高。同时,又在会员微信群里发布虚假的国务院和公安部的任命书和授权书,宣扬可领取国家救济基金几十万、上百万等,使会员们深信不疑,不断交钱捐款。据不完全统计,其诈骗资金达1000余万元,受害群众遍布全国各地达3万余人。
在“中国梦想起航基金会”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树金自称受民政部部长委托,会同李素文、王向荣等人成立“中国梦想起航基金会”,随后在网上发布伪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书”和“基金会法人登记书”,声称在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公安部的大力支持下筹建的“中国梦想起航基金会”系民族资产扶贫基金会,并以缴纳会费返善款的名义诱骗群众参加。对外宣称入会的标准有三档,第一档为28+1元(该档会员最终可获利30万元);第二档为98+1元(可获利100万元);第三档为178+1元(可获利170万元),还规定“基金会”的每个理事可获利500万元,会长可获利600万元,声称会员达到规定数量后,即在北京召开启动大会。据不完全统计,该犯罪团伙累计骗取各类资金70余万元。
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活动诱惑能力强、蔓延速度快,严重侵害群众财产权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严重危害社会稳定。
因此,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提醒广大社会公众:
一、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中涉及的多个“基金会”等组织,均为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凡涉及民族资产解冻类的项目均为骗局,没有任何合法社会组织开展此类公益慈善项目。请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加强防范,谨防上当受骗。
二、参加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的活动之前,请先核实活动举办方的合法身份,认真甄别网络上和微信群里的各类所谓“基金会”等组织和“公益慈善项目”。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询是否属于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发现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组织打着社会组织旗号开展活动的,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或者通过前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