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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多项措施,支持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含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发展,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通知》要求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通知》明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机构将获得多项政策扶持。
《通知》要求,各地要精准对接居民需求,通过落实税费减免、场地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支持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含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发展,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对社区服务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的,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
对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的,按规定享受吸纳就业扶持政策。
支持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
鼓励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免费场地支持。
对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通知》强调,要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各地要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政策措施,推进由“养人”到“办事”的转变,重点围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儿童福利、教育培训、公益慈善、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领域,培育发展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服务供给增加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进一步支持各地探索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推进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积极打造一批基层社会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乡镇社会工作站优先招用使用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社区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通知》还提出要采用各种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去。
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将职业选择融入国家发展和社会建设,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
积极组织在校大学生到城乡社区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激发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热情。
引导在校大学生学习社区工作知识,增强服务群众的工作方法和本领,做好勇于投身城乡社区一线锻炼锤炼、成长成才的职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