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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66例(河南118例,其中安阳市65例、许昌市41例、郑州市12例;天津33例,其中津南区28例、西青区3例、河西区2例;陕西8例,均在西安市;广东7例,均在深圳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天津3例,均在津南区;广东1例,在深圳市)。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主动报告行程
请广大市民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疫情发生地区信息发布,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和义务,有以下情况人员,请立即报备:
2022年1月3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河南信阳市;
2022年1月1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浙江金华市;
2021年12月31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河南商丘市,上海(浦东新区、杨浦区、宝山区、奉贤区);
2021年12月28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河南周口市、安阳市;
2021年12月20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河南郑州市;
2021年12月19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河南洛阳市;
2021年12月19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天津市;
2021年12月18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河南许昌市;
2021年12月17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浙江宁波市;
2021年12月13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陕西延安市;
2021年12月12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陕西咸阳市;
2021年12月4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陕西西安市;
特别是与已公布阳性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相同活动轨迹的来(返)晋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对因瞒报、谎报或未严格执行健康管理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重点场所排查管控
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验“三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对查验中发现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不得入内,并第一时间将人员信息推送属地疫情防控办。
3合理安排出行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近期广大市民如非必要,不出境、不出省,特别是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城市。
确需出行的,在出发前应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时刻关注自己的健康码、行程卡,准确记录活动轨迹,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返晋前进行核酸检测,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双码绿码”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尽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做好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包括已接种新冠疫苗的)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群密集场所、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时,仍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防疫规定,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提高对来自和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快件和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传播风险的防范意识。严禁购买来历不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食品,尽量避免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通过网购快递渠道购买商品。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的商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内外包装的消毒后再带入室内,打开后应妥善处置内外包装和做好手部卫生。如不立即使用和无冷藏要求,物品可在室外、窗台等干燥通风处放置一段时间。物流接收点要对暂存的快递物品外包装进行消毒处理。
5加强健康监测
请广大市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超过37.3℃)、头痛、流鼻涕、打喷嚏、咽喉痛、嗅觉丧失等异常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尽早接种疫苗
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最经济、最直接的措施,能够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第三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尽早就近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