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益动态 > 详细内容
  
郑功成: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慈善事业发展进入新境界
时间: 2022/10/31   来源:人民政协报 中国慈善联合会  点击量:4648
0

       人民政协报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 

       记者:十年来,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公益慈善事业未来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郑功成:我国的慈善事业应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服从国家发展全局和大局是应有之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事实上为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我注意到,报告明确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时代背景和方向;报告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内涵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这为慈善事业走中国特色发展之路提供了基本依据;报告还明确提出要统筹推进包括社会组织协商在内的协商民主体系,要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等,所有这些,均包含了慈善事业在内,从而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行动指南。

        因此,新时代新征程上的慈善事业应当全面融入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全面推进,并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以及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自己的应有作用,积极、理性地步入成熟、定型发展轨道。


       记者:新时代新征程的国家发展,慈善事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郑功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需要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的有益作用。这集中表现在中国式现代化对慈善事业的“五个需要”上:
       首先,社会财富分配格局的不断优化需要慈善事业助力。通过款物及劳务捐献,可以弥补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不足,形成优良社会分配格局,这是慈善事业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直接效应。
       其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需要慈善事业助力。在我国既定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慈善事业构成了其中的独特层次,它与法定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结合,不仅能够使法定保障制度得到更好落实,而且在社会福利领域能够起到支撑作用。
       再次,弘扬互助友爱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乐善好施的中华传统美德需要慈善事业助力。无论是款物捐献还是志愿服务,无论是通过慈善组织援助非特定受益人的慈善行为还是民间普遍存在的直接助人的慈善行为,都能够弘扬共享理念、公益精神,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有利社会氛围,实质性地提升了社会价值、助力精神富裕,这是慈善事业能够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的独特效应。
       第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需要慈善事业助力。慈善事业是社会成员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途径,慈善组织是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
       第五,实行社会主义全过程民主需要包括慈善组织在内的社会组织助力。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社会组织协商被列入其中,而慈善组织构成了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见,党的二十大报告客观上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创造了重大机遇,事实上也描绘出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未来的关键是要将其转化成为现实制度安排,用有力且有效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到,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这一进程中,怎样促进公益慈善事业更加健康发展?


       郑功成:基于国家现代化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要求,发展慈善事业无疑具有必要性与紧迫性,但基于其发展滞后的现状,需要多管齐下地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

       一方面,应当创造更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与社会氛围,这是发展慈善事业的根本条件。在这方面,一是要尽快完善慈善法治,为慈善事业特别是慈善组织的发展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清晰的预期,特别是要充分激发慈善组织和慈善参与者的活力;二是要加大对慈善事业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包括进一步完善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增加政府购买慈善公益服务的公共投入,以此增强慈善事业的吸引力;三是要强化法定社会保障与慈善事业的有效对接,如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机构、医疗保险机构主动与慈善组织对接,不仅会为慈善事业拓展空间,也必然使这些保障制度得到更好落实;四是改善政府与慈善组织的关系,视慈善组织为联系群众的新桥梁和社会建设的新生力量,做到服务优先,监管适度;五是加大慈善表彰与褒奖力度,形成行善光荣、善者受尊敬的优良社会氛围等。

       另一方面,慈善业界亦须尽快凝聚服从全局、服务大局、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共识,坚定走中国特色慈善之路的信念,将融入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公益服务体系作为主攻方向,采取善款筹集与服务社会并重且最终以提供社会服务为主体构成,同时不断完善自我发展的治理机制。

       如果能够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的新要求做好上述工作,则我国慈善事业必定能够步入健康持续发展的新境界。


       记者:为公益慈善事业今后更好发展指明方向的同时,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绘制了新蓝图,其中再次强调“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对此您如何理解?


       郑功成: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制度为发展社会保障提供了内生动力,而社会主义公有制构成了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永续可靠的重要物质基础。
       我国已建立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但还要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报告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体现了通过社会保障共享机制促进社会平等、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与政策取向。
        “覆盖全民”强调的是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达到普惠全体人民的普惠性要求;“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强调的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要求;“安全规范”强调的是确保制度安全与运行规范的底线思维;“可持续”强调的是能够造福世代中国人民的要求,而“多层次”则强调顺应时代发展需要而对社会保障体系结构进行优化。按照系统规划、精准发力原则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满足不同人群社会保障多元化、个性化需求的必由之路,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由之路。

       国内外的既往实践证明,只有高质量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真正解除人民生活后顾之忧,才是能够惠及全体人民的可靠制度保障;只有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永续造福世代人民。从现实出发,还要清醒地意识到,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迈向共同富裕的伟大历史进程中,社会保障还面临着诸多挑战。


       记者:在全面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您认为慈善事业如何更好参与社会保障工作?


       郑功成:根据国外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经验,以及我国慈善事业的实践,可以发现,无论是有组织的慈善事业还是民间大量的助人活动,几乎都直接面向困难群体,事实上与政府负责或主导的法定社会保障事业具有同向性。
       因此,推动慈善事业与法定社会保障事业对接,应当成为发展我国慈善事业的必由之路。在这方面,值得采取的措施有如下几点:
       一是国家应当进一步明确慈善事业与法定社会保障有机结合的发展方略,同时出台促进两者融合发展的明确且具体的政策,这方面的差距还甚大。
       二是慈善事业需要调整自己的结构与方向,提供社会服务的慈善组织应当构成慈善事业的主体,如举办面向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提供公益性的儿童福利服务、开展残疾人事业,以及救助困境群众等等,这些指向与法定社会保障事业密切相关,既可以使慈善事业得到巨大发展,也可以使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真正成熟。
       三是社会保障主管部门需要主动作为,在引导、服务、支持慈善事业发展中下真功夫。慈善组织是帮助政府部门更好地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慈善事业可以弥补法定社会保障的不足,如过去的“希望工程”资助失学儿童和建设希望小学,实质上是代政府承担了实施义务教育的教育福利责任;现在的慈善医疗每年救助数以万计的困难大病患者,实质上是对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不足的有益补充;至于民间举办的公益性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助残机构等无一不是在增进人民福祉。为此,我一直主张政府主管部门应当重视慈善事业。
       如果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能够高度重视、主动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慈善业界也能够了解法定社会保障的需要并主动做好对接,两者之间就能够实现良性互动并相得益彰地共同发展,这是中国式现代化所需要的结果,更是走向共同富裕所需要的结果。



本文来源:人民政协报 中国慈善联合会    责任编辑:晋小益
】【打印此页】【收藏此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隐私保护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主办:晋城市公益事业促进会  电话:0356-2320789  邮箱:jcgysy@126.com  邮编:048000
晋公安备14050002000670号  晋ICP备18013877号